| 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均受香港法例第32 章公司条例管制。根据公司条例,所有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均需向公司注册处呈报公司详细资料,以供公众人士查阅。 而公司章程是一间公司的主要合法的文件,它说明公司的权力和内部的规则。这些文件需於公司成立前提交到公司注册署(CR) 进行审批。於 CR 审批核准后, CR 将发出公司成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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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明书 (CI) , 待 CI 发出后,有限公司才可注册成立。 无论是成立全新或现成有限公司,都可享有以下多方面的好处 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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